9月30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公告》明确,办理2022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个人缴费标准则与2021年相同。
10月起进入集中参保期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北京市兜底性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主要覆盖了本市户籍中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学生儿童以及劳动年龄内居民。《公告》中指出,办理2022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参保人当月完成参保后,次月5日至20日开始缴费。
自2021年10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5日至20日(工作日15:00前),银行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市医保局提醒,因参保人自身原因连续3个月内未成功缴费的参保人,需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办理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办理缴费协议签订、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个人缴费标准与2021年相同
《公告》中明确,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与2021年标准相同,仍是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对于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医保局指出,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据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近年来不断发展,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门急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两次提标:先是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再提高到如今的4500元。同时,提高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进一步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由原来自己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自己选定的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而且,今年本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作为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首诊医疗机构。
北京市税务局介绍,为了更方便参保人员缴费,今年本市在以往银行批量扣款、银行柜台缴费等方式之外,又新增了北京银行App查询缴费方式等。
免缴人员实现“合三为一”
《公告》强调,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将名单及其是否无其他医疗保障情况提供给市医保局,即可完成参保缴费手续。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市医保局与困难群体各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优化经办流程、认定即享待遇、协同兜底保障等举措,建立“联网通办”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将“免缴人员”身份认定、办理参保、制发社保卡三个流程合三为一。免缴人员仅需在身份认定申请登记时,填报个人参保状态和有无其他医疗保障等信息,之后由免缴人员主管部门认定其身份并办理参保手续。
市级免缴人员主管部门与市医保部门通过数据交互方式共享信息,精准比对,由医保经办部门为身份认定成功且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免缴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并将信息发至人社部门制发社保卡。通过业务经办延伸到乡镇(街道、地区),免缴人员仅需跑一次腿甚至通过网上申报,便可办理身份认定、免缴参保、制发社保卡全流程服务,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一个不落”为目标,全面实现本市免缴人员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