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不懈、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以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集采改革作为深化医改、三医联动、融合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供了遵循。
2018年以来,药品集采改革的实践证明,以药品集采改革作为新阶段深化医改、协同推进“三医联动”、融合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的抉择是正确的;“三医联动”是使药品集采改革得以顺畅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体制机制保障和重要经验;药品集采改革深刻启示我们,坚持不懈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是构建新阶段“三医”融合发展新格局的关键一招。
药品集采改革势在必行
实施药品集采改革,并以此作为新阶段深化医保改革的着力点、创新点和协同推进“三医联动”、融合发展的切入点、突破口,既非心血来潮的贸然之举,也非灵光乍现的偶然之措,而是经过审慎的逻辑考量和艰辛的探索试验作出的改革决策。这是出于以下原因。
药品和耗材是医药服务供给侧的重要因素,与医疗、医保密切相关且相互勾连;更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权益保障、身体健康息息相关。
药品流通领域的问题,尤其是不良的行业生态造成的价格虚高、“看病贵”等现象长期未得到根本解决,已成为群众深恶痛绝、久治不愈的痼疾和反映强烈的问题。
要紧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推进改革,把解决药品(耗材)这个突出矛盾作为解决群众“愁难急盼”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必然选择。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国内制药企业创新发展,是打破某些外国药企市场垄断、价格垄断的当务之急和根本途径。
对用量大、价格高、质量疗效确切稳定的药品实施集中带量采购,世界卫生组织方面早有指南,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各地在此方面的自行探索实践已有多年,并积累了一些经验,奠定了工作基础;国家医保局又组织开展了“4+7”试点,实践卓有成效。
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国家层面组织的药品集采共开展了五次(分别为2019年的“4+7”集采扩围、2020年1月的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2020年8月的第三批国家集采、2021年2月的第四批国家集采和6月的第五批国家集采),前四批集采共覆盖了157个品种,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53%;如果按照约定量计算,每年可节约671亿元医保资金。2020年11月,国家层面首开高值耗材集采,中选冠脉支架从个均价格1.3万元左右降至700元左右,降幅高达93%;按约定采购量计算,可节约费用117亿元。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进行的第五次国家集采开标,成功采购61种产品,平均降价幅度56%,覆盖多种常见病和重疾,为历次国家药品集采品种数量最多的一次。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国家层面多次组织集采的实践来看,充分证明药品(耗材)集采的合理性、有效性,确实是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有效路径抉择。由是,医保药品(耗材)集采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改革时期。
药品集采改革成效显著
实施医保药品集采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多方面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中选药品价格大幅度降低,医药费用负担相应减轻,颇受群众称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提及“老百姓常用的许多药品降价了”。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较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如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形成药品价格,科学合理地制定医保基金支付标准,进而强化医保支付制度,为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更加科学可靠的依据。
促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革除“带金销售”“提成回扣”“商业贿赂”等积弊,改善营商环境,净化行业生态,为市场主体在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中心无旁骛地专心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创造适宜环境和有利条件。
通过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国产药品与国外制药巨头生产的药品平等竞争、一视同仁,有利于提振我国药企坚持走赶超发展、创新发展之路,增强我国医药产业的信心。可以看到,近年来国内制药企业迅速转变营销模式,研发投入明显加大。
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的框架内,使用集采药品等节省的费用,结余部分“五五分成”,医疗机构自主使用,近期可作为内部激励奖励,长期可用于推进收入分配、薪酬制度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使广大医务人员获得体面的、有尊严的较高收入,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主动参与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作者单位: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